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寿星公寓 |  入住须知

来源:企划部 发布时间:2020-04-20 14:30:25 【字体:

一、住养对象条件

1、性格脾气、生活、行为习惯等适合过集体生活;

2、无传染病和精神类疾病;

3、符合入住条件的老年痴呆患者,在监护人同意的条件下入住专护区。

 

二、入住前准备

1、监护人需如实提供入住者病史情况或资料(无病史者无需提供);

2、入住者及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,入住者的医保手册(尽量提供)、寸照四张,押金及寄养费;

3、如办理入住手续,请提前准备相关的生活用品,非自理老人携带必要的辅助用品(轮椅、坐便器等)。

 

三、入住流程

参见《出入院流程图》

 

四、注意事项

1、入住前15天为试住期。在此期间,入住者如果不能适应新环境,或无法适应住养管理,将要求入住者退院。15天后,家属需到公寓内办理试住转常住手续;

2、公寓仅接待入住者监护人办理住养手续;

3、建议入住者不携带任何贵重物品(现金、存折、金、银、珠宝等)入住;

4、禁止携带大功率电器,易燃、易爆,利器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入院。

 

咨询电话:

◆0736—7265000

◆15115658865(护理部:闫部长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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